4月28日,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南宁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通知》称,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南宁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缴存职工解决购房资金困 ...
4月28日,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南宁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通知》称,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南宁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缴存职工解决购房资金困难问题,促进南宁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南宁阶段性调整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该《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按照《通知》,夫妻双方均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南宁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符合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夫妻双方均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南宁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符合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2022年5月1日起,南宁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此后自2022年1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首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首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20万元。 这也意味着南宁自今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10万元。 |